四川司法厅:建立司法鉴定专家快速反应机制
日期:2010-07-13
作者: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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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司法鉴定专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作出规范,标志着我省建立起统一管理体制下司法鉴定专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据悉,此举属全国首创。
《指导意见》明确,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组建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库分为法医、物证、声像资料3大类,若干个专业组。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涉及司法鉴定领域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的,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党委、政府成立的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机构提出鉴定工作建议方案,并报告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或事发地处突指挥机构的请求,及时抽调专家组,指定首席专家,并委派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带领专家组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鉴定工作。
近年来,我省司法鉴定专家在省司法厅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如“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孙伟铭酒驾案等,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为事件的依法妥善处置提供了科学技术证据,社会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