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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青山区让法律援助“走出去” 首问负责制保证案件质量

    日期:2010-07-22     作者:周斌    阅读:5,873次
    一转眼,大厅宣传栏上厚厚几摞“法律援助指南”被取一空,来人是全国各地六七十名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分管司法局长。这是7月16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期间,与会代表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参观时的一幕。

该中心没有空调,一位满头是汗的外地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挥了挥刚刚到手的一叠“法律援助指南”,对记者笑言:“包头的法律援助中心‘虽硬件不硬,但软件不软’,比如这指南,细分为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国家赔偿等多类,很是便民,值得学习效仿。”

法援任务重

一间不足百平米的房间,被隔成接待室、审批室、办公室等,里面电风扇呼呼地吹着;或者几个旧房间,每间10来平米,放着几张老桌椅。这是包头一些法律援助中心的现状。

相对的,这些法律援助中心的任务却一点都不轻松。在包头市东河区,下岗人口约占区总人口2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和残疾人都在3万以上。“弱势群体比重大,法律援助范围广、任务重。去年我们中心法律援助案件达到470件。”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均奇说。

同时,法律援助还存在着民众知晓率低的问题。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近期在辖区进行的一次法律援助知晓情况调查显示:超过22%的城镇居民对法律援助不了解或了解较少,农村超过31%:且分别有超过49%的农村居民和20%的城市居民不知道法律援助免费。

“如果不知道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民众又怎会来申请法律援助?加大宣传,让法律援助‘走出去’是我们一直以来工作的重点之一。”于均奇表示。

便民无极限

于均奇介绍说,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在辖区10个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区工会、老龄委等机构,以及14个街道办事处、68所中小学建立了9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扩大法律援助网络。

除了建立联络站外,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特别注重农村联络点的建设,目前辖区21个村都设立了联络点,每个村都培训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将法律援助中心与农民有效衔接。

青山区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丽红介绍说,为了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2009年建军节前夕,中心开通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成立了全市首家部队官兵法律援助中心。今年7月份,中心还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

质量有保障

“虽然我们无法让受援者感受到空调带来的习习凉风,但我们起码可以做到的是:给申请受援者倒一杯水,认真地倾听他们诉说。”张丽红表示,服务好受援者是中心的一贯宗旨,近年来他们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新举措。

为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更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9类民众统一发放了《法律援助卡》,简化申请法律援助审查流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为农民工追薪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并全力协调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尽快立案,尽快审结等。

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郭焰认为,服务好受援人的主要标准是保证案件质量。中心在受理案件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安排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谁接待的案件谁负责,减少指派等中间环节,避免推脱等情况的出现;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时电话回访受援人,并旁听重点案件审理;案件终结后,再回访受援人,并有专人进行案件抽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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