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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申报条件发布

    日期:2010-08-19         阅读:635次
  日前,农业部公布《〈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申报基本条件》,大幅度提高目录申报要求,以期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纳入目录,促进农机工业科技进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该基本条件体现扶优扶强要求,提高目录申报条件。将注册资金由去年的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员工人数由去年的30人提高至60人。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插秧机企业的注册资金由去年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不等。注重节能减排,保证农机产品质量安全。公布拖拉机等12种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推广范围基本要求,对油耗、噪声、安全等性能指标要求予以明确并公开。对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等14种不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技术落后产品予以列举并明确要求,方便企业进行申报。鼓励技术创新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规定对于农业生产急需和国家重点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可适当放宽条件及尚未实行推广鉴定的新产品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要求等。首次将目录的评审条件公开,增加透明度,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目前已进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受此变化的影响。该基本条件已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全文公布,详情请在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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