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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内部认购变相卖楼开发商将被罚款

    日期:2010-08-19     作者:赵燕华    阅读:1,104次
 
 
就9月1日深圳将正式实施《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拟对以内部认购方式变相卖楼的开发商重罚10万元、怂恿二手买家签阴阳合同报低价交易避税的中介罚款2万-5万元等具体罚则,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广州也在研究制定房产市场交易监管条例,争取今年底立项,相关办法同样会明确对违规开发商和中介作出罚款处理。

地产商调价不备案、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认购、收高额订金等办法来变现卖楼等违规现象,在广州也同样存在。一直以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查证后,往往只能发整改意见书、通过内部整改,或者通过媒体曝光其行为,但并没有对其作出罚款的权力。因此,当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严厉,不断重点突击检查时这样的违规销售行为有所收敛,一旦遇上楼市旺销期,就会有个别开发商顶风作案,未拿到预售证就向准买家收取巨额订金,或者直接内部认购卖楼。

而在二手市场,中介怂恿买卖二手房市民报低成交价避税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报低成交价避税非常普遍。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承认,中介管理条例由于出台多年,部分条文已跟不上市场的变化,也有修改的必要。

该负责人透露,该局已在调研制定相关处罚的办法,并争取在今年底获立项,明年能进入实际的制定政策,届时还要征求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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