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曾被称为苏州官场“黑马”的严冬今年41岁,作为苏州市交通局一名掌握实权的人物,掌管辖区内不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成为众多企业争相拉拢、“孝敬”的对象,而他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也与高速公路项目有关。
法院审理查明,严冬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苏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苏州沿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苏州市市政公用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钱财,合计140.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冬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本案系重大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严冬因涉嫌受贿犯罪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庭审时认罪态度尚好,退清了全部赃款,可对其从轻处罚。
时间 行贿人 金额(万元) 犯罪事实
2003年年初 中铁集团某公司副总经理熊某 10 在高速公路、高架工程设计变更、招投标等方面,为行贿人牟取利益
2003年 中铁集团某公司董事长刘某 10
2003年下半年 江苏某公司任某 8
2004年下半年 某公司范某 10
2004年9月和2006年上半年 某公司张某 20万元及1万元购物卡
2003年至2007年 中铁集团某公司杨某 37.5
苏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 43
2008年年初 中铁集团某公司总经理白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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