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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建立监所心理障碍治疗机制

    日期:2010-08-24     作者:朱建军 曹秋菊    阅读:1,209次
  天津:200多名在押人员心理疾病获救治

今年19岁的在押人员张某2009年7月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产生厌世念头。监管人员发现后,及时带他到在押人员心理咨询诊疗室就医,经过治疗,他点燃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从此,他逢人就说,“是心理医生救了我”。

心理障碍疾病严重影响监狱的稳定,如何救治那些患有抑郁、偏执、逆反等心理障碍疾病的在押人员,让监管场所有一个稳定的教育改造环境呢?去年以来,天津市部分检察院会同监管部门在监管场所开办了“在押人员心理咨询诊疗室”,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化疗”、行为倾向预测等相应的工作机制。津南区检察院监所科会同区看守所制作了“在押人员心理咨询申请卡”,将卡片分置于每个监室,在押人员可约见心理医生或检察官。该院驻所检察官还会同心理医生分阶段地与在押人员谈话,找准心结所在,运用犯罪心理学技巧开释和化解,根据不同症状开出不同“处方”,随访“诊疗”。

在押人员高某因殴打妻子并致轻伤,2009年4月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在押期间他非常悔恨自己的行为,情绪十分低落。津南区检察院驻该区看守所干警会同心理医生积极对其进行心理诊疗,并从“病根”入手,与高某原所在单位协调,为其保留工作,解决高某日后的生活问题,高某的低落情绪很快得以缓解。

截至目前,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津南区、北辰区、河西区、和平区检察院等已救治患有心理障碍疾病的在押人员200多名,经过救治的在押人员不但情绪稳定,认罪服法,且主动坦白、举报他人犯罪,仅津南区检察院救治的在押人员就检举犯罪线索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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