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刘毅梅8月31日到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报到上班,成为基层法院专职“心理咨询师”。
刘毅梅是湖南师范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是从40多名应征者中通过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最终确定的人选。刘毅梅在宁乡县法院“心理咨询疏导室”上岗后的主要职责,在于一方面通过心理咨询、辅导来维护法官队伍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将心理辅导在适当时机延伸到司法诉讼过程和相关当事人。
近年来,宁乡县法院探索和创立的法院队伍“心态建设”方法,因其在化解诉讼矛盾、推动司法队伍维持良好精神状态等方面取得成效,受到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清华大学等在内的国内司法界和学术界关注和肯定,并被很多基层法院借鉴。
法院院长马贤兴认为,专职心理咨询师在基层法院能够帮助法官懂得心理危机信号识别及一般处理方法,树立良好心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同时,对于一些因为心态问题长期缠讼不休的案件,适当的心理辅导介入,也能有效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