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垃圾分类不合格将扣减市级补助
日期:2010-09-02
作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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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近日发布《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认定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同一来源地的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每月累计不合格数量超过20%的,将取消其分类达标小区、单位称号,并扣减相应的市级补助经费。
据了解,厨余垃圾指家庭中的菜帮菜叶、剩饭剩菜、瓜果皮核等易腐性废弃物。餐厨垃圾指宾馆、饭店、餐馆、院校、企事业单位的食物残渣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
办法(试行)要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中不得混有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木竹制品、金属制品、纺织制品等,否则,认定为其他垃圾或混合垃圾。此外,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车身外观必须按要求统一涂装。
如果运输车辆存在垃圾遗撒、粘挂现象,则认定为餐厨垃圾处理不合格。市市政市容委将安排指定人员对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的分类情况检查,对运输车辆逐车次进行认定,并拍照留证。市政市容委也将不定期抽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垃圾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和垃圾分类考核范围。据悉,本市60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中已有314个实现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垃圾分类。
此外,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1日透露,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今年将制定出台。明年启动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调研和方案起草。据介绍,本市非居民用户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多年未变,现行价格为每吨25元。调整后,预计将按垃圾体积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