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新规:禁止雇人排队炒房号
日期:2010-09-03
作者:吴红林 梁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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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排队摇号、扎堆买房等现象重现上海、南京等地楼市。2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文禁止雇人排队、炒卖号等现象。
《通知》对房地产经纪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炒卖房号等方式扰乱正常销售秩序,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内部认购、加价倒卖,不得发布不实信息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内容。并强调,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通知》还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作出明确规定: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项目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超过3万平方米、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各房屋调查机构在出具工程进度现场鉴证报告时,也须以3万平方米为单位。
此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销售方案,《通知》也做了详尽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中增加日照、噪声等规划指标,得房率,小区会所服务功能,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和监管单位,经过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情况,房屋全装修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幢号、建筑面积),开发企业清算后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及承担主体的承诺书,经审核的公建配套设施实施方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