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的整体部署,北京全市各级法院全部将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或者其他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或者人民调解窗口,并设置统一标识。根据不同法院的不同需求,由市司法局或区县司法局选派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专职主持调解或对诉讼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包括退休法官在内的其他工作人员。
据北京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没有经过诉外调解程序的案件,立案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的立案请求且未立案之前,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解决纠纷,即使是已经移交审判庭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愿意选择人民调解方式的,也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据了解,“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几年前已经开始在北京多个法院试行,西城法院推行此项工作三年来,已经成功化解纠纷528件,调解成功率超过一半。丰台法院则在两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率先将人民调解室设进了基层派出法庭,让基层群众即使到派出法庭立案点立案,同样能够享受到人民调解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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