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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包年制”责任人受查处 江西乐平交警大队被责成整改

    日期:2010-09-05     作者:黄辉    阅读:1,691次
   江西省乐平市交警大队采取“罚款包年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今天获悉,“罚款包年制”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查处,其中乐平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立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8月17日,乐平交警大队以包季、包年形式对超载货车违规罚款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景德镇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成立调查组连夜进行调查。

    日前,根据调查结果,乐平市委、市政府对“罚款包年制”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给予乐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立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教导员张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大队长方林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城区中队中队长汪水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城区中队民警胡一波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民警洪巍、刘显峰、吕红东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乐平市委、市政府责成乐平交警大队班子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警大队退还所有违规罚款;责成交警大队在全体干警中开展教育整改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执法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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