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意见加快实现长株潭“居住融城”
日期:2010-09-07
作者: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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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6日获悉,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出台。据了解,《意见》主要强调了长株潭三市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统一市场监管模式、统一产权登记体系和统一市场诚信体系等特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认为,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是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优化三市区域内房地产资源配置,提高效率,打破行政壁垒的举措,将有利于加快实现“居住融城“。
市场:统一准入标准
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意见》出台意味着长株潭房地产开发的“同城待遇“有望实现。《意见》指出,长株潭三市区域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三市辖区内跨地区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工商登记、土地供应等享受同城待遇。
同样,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具有土地中介、房产中介(含评估、经纪、咨询)资质的企业也可在三市辖区内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
政府:统一市场监管
《意见》要求,国土、建设部门应当依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制定长株潭区域协调统一的国土规划、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发展规划,制定区域一体、城乡一体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同时,《意见》特别提到,三市各级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统计、物价等部门要建立有利于统一监管的协查、处理、通报制度。
《意见》还提出统一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如建立三市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库,由相关政府部门率先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评价工作等。
市民:三市内异地购房将获更多便利
《意见》有相当部分的篇章谈到了支持区域内住房消费,如: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在购房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缴存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平台和贷款资金同行拆借机制等,为缴存人异地购房贷款创造条件。
《意见》还要求国土、建设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三市土地、房屋登记程序和要件;要求财政、物价部门统一三市土地、房屋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