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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日期:2010-09-06         阅读:1,128次
 
国务院发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放宽民资市场准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意见指出,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

意见指出,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

一是要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为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要认真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尤其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

二是要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三是要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放宽在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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