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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首例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犯罪案件

    日期:2010-09-07     作者:陶俊洁 高立     阅读:842次
  证监会6日公布了对涂强、刘海、韩刚三名基金经理的处罚决定,其中韩刚涉嫌犯罪是首例涉嫌违反刑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买卖,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韩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达到追诉标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待刑事处罚后再作出取消从业资格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继唐建案、王黎敏案、张野案之后,证监会查处的又一批基金经理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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