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昨天,市物价局向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和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发出了一份《关于重申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任何机构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物价部门要求本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市物价部门表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检验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含新车上牌检验)的收费标准为:汽车每车次80元,低速货车、摩托车每车次40元。同时,对于没有检测设备而进行人工检验的,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
据悉,目前部分车检站已恢复了每辆车80元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表示,本市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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