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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县法院成立“涉教师合法权益专项审判合议庭”

    日期:2010-09-08     作者:魏阿英    阅读:1,027次
  
 
教师节来临之际,陕西省户县法院成立“涉教师合法权益专项审判合议庭”,并出台五项措施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涉教师合法权益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副院长和两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负责,重点研究解决涉及教师合法权益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配备精锐力量。该院将“涉教师合法权益专项审判合议庭”设在民事审判一庭,由民一庭庭长及两位年富力强、审判业务精熟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负责统一协调、审理、管理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工作,确保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创新工作内容。该专项合议庭的具体工作内容除了负责审理涉及教师或学校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外,还对学校或教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进行专项审理。此外,该专项合议庭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

四是规范流程管理。对于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该院要求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立案时,立案庭确定系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应在案件流程监督卡上做出“涉教师合法权益”记载,并将该案分流到“涉教师合法权益专项审判合议庭”进行审理。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及教师合法权益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并及时将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简要案情及审理结果等信息报本院“涉教师合法权益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教师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向法院提出缓、减、免申请的,审查后,予以诉讼费缓、减、免。对教师需要法律援助的,“涉教师合法权益专项审判合议庭”将积极协调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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