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蔡国故城墙旁建起楼房,工人们烧火做饭的简易厨房也搭建在城墙上。根据群众举报,建房的是驻马店上蔡县里的7名领导,城建监察部门来查过,管不住。
昨日,今报以《文物旁无证盖楼,城建管不了?》为题对此事报道后,全国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上蔡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当天开会通报此事,并成立专门调查组,介入调查官员违规盖房事件。“一旦查明真相,就会给你个情况通报和处理结果。”该县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说。
紧临蔡国故城墙建两栋楼
蔡国故城位于上蔡县城西,底大顶小,呈梯形,高出地面20米,为战国时期所筑,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蔡都镇北关村七组位于蔡国故城墙脚下。听说有人在城墙边非法建房,昨日,记者前往调查。
在蔡国故城墙脚下记者看到,一栋已经建了四层的楼房,距故城墙不足50米,一条通道顺故城墙铺到楼房处,一个给施工人员做饭的简易厨房正好建在故城墙上。两名妇女正在平整了的故城墙上烧火做饭。四层楼房北面,又挖起一栋楼房的地基,两名民工正在铲土。
据举报村民透露,一栋已建四层、一栋挖地基的这两栋楼房都是“违法建筑”,按规定,蔡国故城墙15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造永久性建筑,这两栋楼房没有规划许可证、准建证、施工证,“你到相关部门查一下,就知道了”。
房子是县里7名领导合伙建的
举报村民说,这两栋楼房是上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邢二华,百尺乡党委书记梁合彦,县审计局西洪所所长张顺喜等7名领导“合伙”建的。“他们证件不全,城建监察大队人员制止多次,也不起作用”。
资料显示,1997年,上蔡县政府为加快县城建设,根据龙潭路的建设规划,除拓宽建设道路外,并规划在北段东侧建设一个小型公园,为县直职工干部提供一个休闲的活动场所。蔡都镇北关村第七村民小组为支持此项工程建设,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以最低补偿标准把地给了县政府。该块土地被县政府征用为建设用地。
后来,随着龙潭路建设的变化,原征地用七组用于公园建设的土地,没有搞公园建设,而是改为房地产开发。七组又以30万元的价格从政府手中把该宗土地买回,建小型停车场和解决七组居民住宅,之后,七组又将这宗“东西宽33米,南北宽17米,总面积为561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张顺喜等7位公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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