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成出台爱乡楷模和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日期:2010-09-14
作者:周圣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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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文成县侨办消息,经浙江省文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侨乡文成县出台了《爱乡楷模和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9月7日,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了《文成县爱乡楷模和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至此,文成县评选爱乡楷模和荣誉市民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进入了推荐评选阶段。
文成县开展评选爱乡楷模和荣誉市民工作,是为了鼓励和表彰对本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其他社会人士。
据统计,文成县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已建、并用于公益事业的侨捐项目,特别是道路、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公益事业已捐建项目捐赠额达1亿多元,近几年的捐赠额均在1000万以上。
文成县侨办已着手开展侨捐项目的进一步清理、登记,使符合评选条件的侨胞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热心资助本县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发展,一次性捐赠资金、物资价值达60万元或累计捐赠达100万元以上的可获得爱乡楷模或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