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法院比作一台庞大的机器,那么一次次创新改革就是这台机器的新引擎,润滑剂。这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成为共识。
从5年前推出的执裁机构分离的"长沙模式"到如今推出委托调查令、限制高消费令、通过媒体曝光"老赖"名单等等百姓叫好的创新举措,长沙中院一直在探索。
推陈出新强机制
据了解,长沙中院以打造 "作风过硬,素质精湛"的执行队伍为主线,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干警配备到执行一线。
执行局长从基层法院院长中选任,执行队伍结合了老、中、青三个年龄阶层,形成了传帮带、赶学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物质上,长沙中院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方面给予执行局优先保障,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一部座机,对差旅费、修理费、油料费等执行费用实报实销,避免了执行人员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长沙中院在原有"长沙模式"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权能重新整合成3个执行庭室,分别独立行使执行协调权、实施权和裁判监督权。这样,执行实施权、裁判监督权、委托评估(拍卖)权、款物管理权,分别由执行一庭、二庭、审管办、办公室4个职能部门行使,在4部门之间形成3堵"隔离墙",被群众称赞为"四权分立、三墙隔离"的运行新机制。
该院副院长周芳乐介绍说,改革后,案件执结效率较往年递增8.9个百分点,执行工作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长沙中院执行局构建的一整套不敢违规违纪的惩戒机制,不能违规违纪的防范机制,不愿违规违纪的自律机制和不必违规违纪的激励机制既是‘紧箍咒’,又是‘防弹衣’。长沙中院纪检组长梁英飞介绍说。
为了促进执行廉政建设,长沙中院将市内5个区的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选定权上收至中院审管办,由中院统一确定入围名册,统一公开摇珠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同时建立了外部的"隔离带",最大限度地杜绝执行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的非正常往来。
2008年、2009年,长沙中院执行局连续两次被评为长沙市"三零"(干警零违纪、执法零过错、单位零事故)目标先进单位。
整合资源创活力
为了整合领导资源,长沙中院建立了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把执行工作纳入"平安长沙"建设的大格局中、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体系中。
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召集人张湘涛明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去年,长沙市召开联席会议达23次,研究解决了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13件,协调解决老大难执行案件16起。今年已召开4次全市执行局长工作会议。目前,已经办结执行案件316件,标的达12.81亿元。
为了整合部门力量,该院"五箭齐发"实行部门联动:与人大、组织、纪委等部门联动,对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交由相应部门督促执行;与公安、检察联动,清理逃避抗拒类积案,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对抗拒执行依法构成犯罪的,公、检、法三机关快立快审快结,加大打击力度;与经济管理部门联动,清理失信类积案;与基层组织联动,构建协助执行的信息网络;与新闻媒体联动,清理赖账类积案,在电视、报纸上开辟专栏,宣传法律知识,公布典型案例,谴责赖债逃债行为,从而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大格局。
长沙中院还推出了委托调查令制度。该命令由院长签发,委托代理律师、评估师和拍卖师持令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相关执行标的物的情况。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
如果说,强化协调是形成合力的"催化剂",那么执行督办"三色令"就是形成合力的"加压阀"。"三色令"规定,当事人反映或本院发现超期或有不作为的等,拟发绿色督办令进行催办;各级领导指示督办或当事人反映不作为、乱作为或执行中确定存在不良反应等情况,拟发黄色督办令,限时报结果;经督办后,仍不落实,拟发红色督办令,并限期结案,考核中将扣分。
记者发现,各部门人员对"三色令"敬畏有加:往往是见"绿色"就快,见"黄色"就紧,见"红色"就急。"三色令"有效地实现了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截至8月底,长沙中院共发各类督办令43件,全部按期上报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以人为本赢民心
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居民李军因民事纠纷接受执行和解后直夸:"按程序需要几个月的案子,几个小时就解决好了,省时,省力,还不伤和气,真好。"
长沙中院院长罗衡宁说:“近年来,长沙中院倡导和解先行的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尽量通过执行和解来化解矛盾,缩小法院的强制执行范围。今年,长沙中院执行局已经执结的案件和解率达69%。”
据了解,长沙市从财政拨出专款,设立执行专项救助基金,已经发放救助基金35万元,受救助对象多达26人。
望城县真人桥村村民陈平华是一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受害人,被执行人因服刑暂无赔偿能力。6月,陈平华突发重病急需手术救治,而他根本无法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在这一关键时刻,该院执行法官为其申领救助基金支付了手术费用。陈平华感激地对法官说:"救助基金是咱的救命钱,你们就是咱的救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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