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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

    日期:2010-09-28         阅读:1,694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

会议指出,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有效措施。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和结构性就业矛盾仍十分突出。因此,必须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二要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三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整合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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