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备忘录》的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南宁海关将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在信息共享、涉诉协调、执行协作、司法建议、学习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化解纠纷争议,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指出,作为法律实施机关,法院和海关共同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执法的协调配合,构建科学有效的交流协作平台,有利于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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