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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年满20分不得承接新项目

    日期:2010-10-11     作者:李松 黄洁    阅读:1,023次
      记者今天获悉,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最新公布的《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将启动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服务企业一旦被记20分,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

据了解,记分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周期期满后重新记分。

记者在积分表上看到,共有挪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未按时公示物业账单等52项违规违法行为,每项都有对应的处罚措施和分值。物业服务企业记分满分为20分,企业记分达到3分时,就要限期整改。当企业记分达到20分时,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不得参加示范项目考评,不得晋升资质等级,不予开具出京诚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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