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劳动模范施行动态管理菏泽取消“劳模终身制”

    日期:2010-10-11     作者:余东明 王家梁    阅读:1,722次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出台新规,取消“劳模终身制”,也即是从10月起,对市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规定,对动态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包括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平时考察由基层单位劳动模范动态管理组织负责,定期考核由市总工会组织。其中,对身为领导干部的劳动模范的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完善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及节能减排、遵纪守法等。对普通劳模的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等。

此外,考核的基本程序中还包括劳动模范的民主评议、及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和确定考核等次。据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将取消其劳模资格。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