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涉及行政法和民法交叉法律问题。准确理解和执行新法有利于更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拓展新法律师业务。
为此,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和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将联合举办“国家赔偿法有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研讨会邀请政府法制专家、学界专家和专业律师作专题发言。
时间: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6:30
地点:市律协第一会议室(肇家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
研讨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可以探讨:
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二、国家赔偿申请程序
三、国家赔偿的举证责任
四、国家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标准
五、国家赔偿的时效问题
联系人:黄翊炜 联系电话: 021-68879992
欢迎对本次讲座主题感兴趣的律师参加研讨,名额70人。请及时报名,并请提早5分钟到场。【点击此处报名】
本次会议计入培训,请带好会员卡或实习证。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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