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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禁止执法人员没收毁坏流动摊贩财物

    日期:2010-11-16     作者:陈强    阅读:1,771次
    福建省有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把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包括擦鞋摊、小修理点等在内的便民服务点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禁止执法人员没收、毁坏流动摊贩的财物。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出台的有关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将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以便民为原则,科学规划市区街头巷尾的菜农早市、早餐点、擦鞋摊、小修理点等,选取若干次要路段在规定的时段和品种范围内,供菜农们摆摊,根据群众需要再增加一批早餐服务点,扶持擦鞋、维修等便民类摊点,最大程度方便市民群众。

文件要求,对于上述服务点和流动摊贩,实行市场管理柔性化,采用柔性执法。

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经营、危害百姓健康的要严格执法,对不规范经营的主要采取教育、告诫、劝导的办法;禁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采取没收、毁坏流动摊贩财物等野蛮执法行为,禁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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