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电信“内鬼”受贿泄隐私 法院建议设定相应法律责任

    日期:2010-11-17     作者:李松 黄洁    阅读:872次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在对近3年受理的7起“侦探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梳理后发现,自称为“私家侦探”的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行贿收买或找朋友帮忙等途径,与电信部门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几大电信运营商虽均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但相关规章制度中仅有禁止性规范,缺乏责任条款,约束力不足。再如,部分运营商营业大厅和办公室的电脑均可随时调取信息,欠缺有效的保密和监管措施,甚至部分离职员工亦可利用对相关情况的掌握非法获取信息等等。

朝阳法院就调研结果指出,有关部门应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泄露个人信息的各种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