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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向社会发表“司法民主建设白皮书”

    日期:2010-11-16     作者:赵心武 唐娟     阅读:806次
 
1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设白皮书》,全面介绍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六项工作机制。

中国多个省市的法官及法学界专家近百人此间相聚南京,共同探讨 “中国司法民主建设”。由于过去两年间,南京法院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在民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方面形成了“南京模式”而被广泛认为对中国的司法民主建设有启示。

今日公布的《南京法院司法民主建设白皮书》共计三万余字,系统的阐述了南京法院在公开知情、便民诉讼、民意表达、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民主决策六个方面所确立的司法民主建设规范体系。同时阐述了南京中院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的体会与启示以及继续深化与发展的工作打算与思考。

据了解,2008年9月起,由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晖国带领的“司法民主建设”课题调研组成立。在两年的时间里,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确立了推动司法民主的六项机制。并围绕此机制开展了千件案件巡回审理、千名法官联络进社区、法院开放日、听取民意座谈等一系列工作。

其中下关区法院在全市“海选”人民陪审员,成为中国法院系统第一个用民主方式选举人民陪审员的法院,引发了很大的震动。同时,南京中院还开展“民俗习惯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与研究”,整理出7大类民俗习惯在审判中运用的案例和事例,编辑成指导性范本下发,还制定下发了司法释明、司法救助等7个文件,力求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

自2009年以来,南京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始终在60%以上,今年1—10月,诉前调解成功各类案件9574件,调解成功率近八成。 同时有基层群众27264人次协助法院办理案件。

周晖国此间表示:“司法民主的南京模式走了两年,我们让法官不再神秘,主动接受人民的评判。希望在未来的三年中,使南京法院司法的公信力、认同度和满意率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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