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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国企负责人子女从业情况必需公开

    日期:2010-11-18         阅读:1,473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否廉洁,将与其经济收入挂钩,按一定比例减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将首次实行职位禁入制度;国企领导子女从业情况,也需公开……记者17日获悉,由河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开始实施,主要适用于河南省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职位禁入”,具体的规定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撤职处分的,二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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