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实施后,对拆迁房屋的评估将细化到每一块砖瓦,凡是不达标,评估时都会减少补偿价。”西安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昨日(17日)表示,西安即将出台《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民房拆迁估价进行规范。 《规定》指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装修、设施装备、建筑面积、附着物等因素,对建筑物的现时价格进行的评估,不包括土地使用价值。《规定》强调,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抢建乱建建筑将不予估价。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根据批准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估价。“新规定要求,参与拆迁估价的估价机构,除了要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外,还必须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西安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拆迁评估人员应具有资格证书,拆迁估价时,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作好记录,并制作被拆迁房屋的影像资料,且至少保留五年以上。《规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从事拆迁估价的机构或者估价人员存在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的;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估价报告;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委托的拆迁评估业务等行为之一者,将由西安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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