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安监总局:三年内所有煤矿建成紧急避险系统
日期:2010-11-19
作者: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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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时间表已经排定。
根据时间表,今年年底前所有煤矿必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必须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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