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陕西定边要求领导干部操办父母寿辰不得请外人

    日期:2010-12-02     作者:刘立春     阅读:1,500次
昨日记者从定边县获悉,定边县纪检委、监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的有关规定》,遏制大操大办歪风,领导干部操办父母寿辰等,不能请外人。

《规定》特别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事宜时,严禁滥发请柬或通知;禁止通知与本人职权或职务管理范围内有明显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禁止铺张浪费,宴请规模不得超出200人,不得多次操办。在操办父母寿辰、子女满月、子女升学、订婚、乔迁新居等事宜,禁止邀请本人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在操办婚丧事宜前,必须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所办事宜的时间、地点、宴请规模、使用车辆等情况。婚庆喜事等实行事前5日内报告,丧葬事宜实行事中报告。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