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实行开放日制度
日期:2010-12-06
作者:杨维汉 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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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北京正义路,踏上31级台阶,从山东赶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3日一清早,怀着激动的心情步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内的新闻发布大厅,参加上午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在12月4日,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30多位社会公众代表和中外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记者从今天的活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实行开放日制度,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
广东全省23个中院、133个基层法院全面开展了“法庭开放日”活动;四川80%中基层法院建立了“公众开放日”制度;浙江宁波法院今年开展了60多次主题开放日活动……全国法院通过举办“开放日”、“接待日”活动,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络,提高了司法机关的透明度。
活动中,公众代表和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庭审,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座谈,还观看了《人民法官》形象宣传片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法院卡通形象。
公众开放日活动拉近了群众和法院的距离。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党总支书记支芬说,过去感觉法院很威严,最高人民法院更是神秘的地方,从没有想过能走进来参观。刚刚我在庄严的法庭里旁听了案件,又和法官座谈交流,感觉很亲切,体会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职责所在。
不但让公众走进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互联网发布权威信息、沟通社情民意、畅通网上办事渠道。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政务网上开通了“公开透明、阳光司法”专栏,设立了“司法公开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点击量已达到1.6亿次。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信箱今年1月至10月,共收到网民来信5108件。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司法行政等方面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的大三学生李瑞明参加活动后对记者说:“现在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还停留在书本上。这次有机会走进人民法院的最高殿堂,还旁听了案件,我感到作为准法律人,掌握法律、了解国情的担子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