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意见稿》中规定,行政机关须向法院申请强拆,明确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危旧房改造中90%同意的要求被删除,旧城改造须经人大审查,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市场价格等。
为使广大律师进一步了解立法动向,动拆迁(不动产征收)业务研究委员会特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松山博士从中国拆迁的政治背景、经济背景出发,对拆迁中涉及的宪法和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同时对中国的拆迁问题提出几点思考,由此拓展律师的思路与视觉。刘松山博士,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和备案审查室工作,分别参与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会议时间:12月23日(周四)下午14:00
会议地点:35楼报告厅(上海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广场35楼)
演讲人: 刘松山博士
主持人: 张善美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动拆迁(不动产征收)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注意事项:
1、因场地有限,感兴趣的律师请尽快报名。名额120人【点击此处报名】
2、活动向本市律师及实习律师公开,报名者请持本人会员卡或实习律师证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其他人员谢绝入场。
3、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当日活动的,请于2010年12月22日(周三)17:00前联系我们。以便将名额留给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4、会议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会场秩序,手机请调至振动档。
5、为杜绝再有影音控制电路烧坏等类似情况发生,请各位参会律师务必爱惜会场公用设施,切勿擅自插拔带电设备。
联系人:潘瑜
联系电话:64030000-140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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