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重庆市律师协会在建立分会中取得的经验与成果,2011年1月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副会长李慈玲、徐晓青的带领下,专程赴重庆进行交流考察。
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08年首次设立区县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18个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这是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结合”管理体制而做出的一次新的探索;而重庆市律师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则是以设立分会的形式得以呈现,与上海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会上,双方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办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均认为就如何加强“两结合”管理,健全律师管理体制问题上,都有着许多可以学习与借鉴的地方,希望今后有机会能进一步进行交流与探讨。
最后,在一片掌声中,双方会长相互交换了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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