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
日期: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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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中小学礼仪纲要 规定餐桌礼仪着装得体
教育部昨天(20日)印发《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对小学至高中不同阶段文明礼仪教育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纲要》将不同阶段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个人礼仪、交往礼仪。分阶段来说,小学1—3年级要知道常用的礼貌用语,养成良好的坐、立、行习惯,保持服装整洁,爱清洁、讲卫生;能得体地称呼他人,懂得尊敬父母长辈和老师,知道待客、做客的基本礼节,遵守交通等基本秩序。小学4—6年级要掌握问候、致谢或致歉等礼貌用语和常用体态语,了解传统节日礼俗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要孝敬父母长辈,学会倾听他人,知道餐桌上的基本礼仪。
初中要做到着装大方得体,掌握在公开场合发言的礼仪;要理解父母,懂得感恩,掌握拜访接待的基本礼仪,和与异性同学交往的礼仪,集体活动遵守规则。高中要掌握不同场合谈吐和仪容仪表原则,在排队等公共场合与人保持恰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