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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律师赴京起草“全面禁止儿童乞讨”议案

    日期:2011-02-14     作者:张萌     阅读:2,591次
  13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团队发起人、知名网络人士、失踪儿童家长代表、法律专家、公安部代表以及壹基金董事秘书长等各方人士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就如何将解救乞讨儿童进一步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行讨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和黄颢应邀参加会议,并负责起草两会议案。昨晚,甘元春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研讨会内容进行了介绍。

立法层面 建议“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据甘元春介绍,于建嵘老师在研讨会上表明他们的目标是推动“全面禁止儿童乞讨”,而不是单纯的“微博打拐”。希望从立法层面上,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基于此,甘元春、黄颢等律师在起草的两会议案讨论稿中,建议加强对收买儿童的买家的处罚,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建议增加“收买被拐卖儿童,并利用被拐儿童进行乞讨等赢利活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暴力、胁迫等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技术层面 “人脸识别”有望两周内建成

讨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乞讨儿童及失踪儿童数据库的建设。拟建立一个数据库,将全国丢失儿童家庭的报案材料、资料进行整合,提高失儿童检索效率,使随手拍照的图片能尽快检索,鉴别是否属于被拐、失踪儿童。

甘元春说,新浪网相关技术人员也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并表示“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平台正在建设中,有望两个星期之内投入应用。建成后的数据库将只对指定用户如公安系统,丢失孩子的家长等开放,网友拍摄的乞讨儿童照片也将通过内部渠道上传至该数据库,目前备受争议的隐私权、肖像权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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