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2010年中国的造船数量已跃居世界前列,为了能更好的体现中国船东和造船企业的话语权,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组织起草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已于 2011 年 1 月 4 日 正式对外发布。
为了能更好的向船东、造船公司、律师等机构和组织介绍“上海格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和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标准造船合同推介研讨会暨上海海事沙龙》,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负责承办。
本次活动定于2011年3月17-18日举行,时间二天,地点在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55号(钦州南路口)上海教育国际交流中心(上海师范大学斜对面)。
本次活动对外收费为人民币900元/人(不含住宿费和交通费)。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律师收费予以优惠,为人民币300元/人(仅包含资料费和二天午餐费用)。
参加此次活动的律师,请填妥附件四《律师专用回执》,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前 向本研究会秘书高明月律师报名,我们将报名汇总后统一提交给承办方。
同时,也欢迎各律师的客户报名参加此次活动,客户参加活动的,请使用附件三的《回执》,并按该《回执》下面的提示直接向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上海学术活动中心报名。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高明月律师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gaomy@shendalaw.com
电话:58369977转 传真:59369907,50540638
手机:138169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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