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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推新措 房屋改扩建须有施工许可证

    日期:2011-02-28         阅读:1,121次
 

上海推出加强建筑市场整治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全面防范质量安全隐患。2月26日从市建设交通委获悉,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也被纳入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

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改进完善《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特别是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与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确保工程项目全覆盖无遗漏;完善上海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改进完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承发包管理信息系统,使分包工程纳入动态监管之中;实现工程报监网上办理,通过修改简化建设工程报监表及相关计算机程序,将工程信息传递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由监督部门及时安排监督人员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将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纳入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开工报告(令)的项目,不再发放施工许可证,但须进行开工报告(令)的备案,同时完善相关计算机程序,从而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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