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同胞定居证今年2月21日起免收费。对于部分已缴费的居民而言,可凭发票前往指定地点退费。
据介绍,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台湾同胞定居证,自2011年2月21日起停止收费。
对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21日期间领取上述两种证件,并缴纳证件费的居民,即日起可凭发票至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两楼10号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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