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温州民警去KTV娱乐,必须事先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民警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实行报备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民警不是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但《规定》未明确娱乐场所包括哪些,只以“KTV等”模糊带过。昨天,温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会在以后的具体操作中再解释。
多次违规不得评先评优
温州市公安局表示,为防止公安民警接受与执法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邀请,或利用职务之便免费娱乐,要求民警不是因工作需要进入KTV等营业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事前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如没有报告,一经查获,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据媒体报道,报告的内容包括娱乐场所名称、同行人员等。未报告者如被督察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扣分等处理;1年内多次出现违规现象,将取消民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奖金,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温州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推行“1+10”的队伍管理制度,“1”指“形象重于生命”主题教育整顿活动,“10”指10项管理制度,如《关于民警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活动实行报备管理的暂行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管理问责追责六个一律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追责暂行办法》、《加强〈局规〉执行工作规定》等。
有民警称是“理想主义”
温州市公安局人士说,娱乐场所是老板等经常出入的场所,为避免执法人员被诱惑,才制定这一制度,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现象。至于“娱乐场所”包括哪些场所,他说,目前只是规定“KTV等”,今后会在操作中再解释具体有哪些,应该是“容易滋生违法违纪活动的娱乐场所”。
对于前往公共娱乐场所娱乐实行报备的规定能否长久执行, 当地部分民警并不乐观。温州乐清市一位交警称这是“理想主义,最多只实行一段时间,因为不现实”。至于如何把握界定模糊的“娱乐场所”,温州瑞安市一位民警表示:“多汇报,让领导知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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