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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制度 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领导定期接访

    日期:2011-03-08     作者:郭海方 陈 曦    阅读:1,974次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出台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要求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定期接访。3月3日,在该制度出台之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带头在河南省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省纪委接待窗口接访群众。

这一制度规定,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领导实行定期接访,接访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位领导负责接访日期的上午,具体时间由省纪委信访室按时间段作出安排。委厅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一般由省纪委信访室主任或副主任陪同,由信访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领导接访记录,及时落实有关指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要列入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接访领导报告。

“民生无小事,民事不可缓,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失。” 在当天的接访中,尹晋华指出,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亲自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诉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良好作风、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有效举措,更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实施河南“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原经济区作出积极贡献的得力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将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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