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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违规手段曝光 华安财险受保监局处罚

    日期:2011-03-17     作者:黄俊玲     阅读:1,208次

近日,在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张对华安财产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华安财险)的罚单,华安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因营业费用列支不真实而受到了内蒙古保监局的处罚,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在最近几个月的时间里华安财险几家分支机构也因违规而受到当地保监局的处罚。

违规手段一:财务数据不真实

2010年,华安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存在营业费用列支不真实行为,以修理费、燃油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等科目列支营业费用40.47万元。而这些费用被用于支付内蒙地区二家保险中介机构的房租、耗材等日常办公支出,因此收到内蒙古保监局开出的5万元罚单。

华安财险分支机构财务数据不真实的现象,同样在不同的分支机构存在。华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手续费。据了解,该分支机构通过青岛海永保险代理公司虚开发票3.92万元,而该代理公司收到款项后扣除11%的开票费,将余款汇回华安产险相关人员的账户。当地保监局开出了2张罚单合计4万元,一张是给华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另一张是给相关负责人的。

据了解,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也存在虚假列支业务及管理费,当地保监局对该公司开出3张罚单计8万元,其中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被罚5万元,该分公司副总经理童某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财务部负责人徐某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违规手段二:交强险有违规

华安财险的分支机构除了财务问题被暴露外,交强险方面的问题也暴露出来了。据保监会网站2010年11月22日披露,黑龙江保监局2010年7月对华安财险齐齐哈尔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承保档案中38份交强险保单所附的上一年交强险保单抄件或保单复印件不真实;承保档案中3份交强险保险单所承保车辆在上一年度存在有责出险记录的情况下,违规进行费率浮动。所以该机构收到了当地保监局罚单10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违规手段三:车险承保也有问题

华安财险分支机构除财务和交强险方面存在问题外,在车险承保方面也暴露出了问题。据了解: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黑龙江保监局对华安财险鹤岗中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保险机构未按照保监会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车险承保制度方面内控缺失严重,在流程上未尽到审核与监控职责,也收到了一张罚单,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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