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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民可自荐报名参选人民监督员

    日期:2011-03-21     作者:王丽 刘德华 胡晓飞    阅读:884次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将从今年起由省院统一组织选任,并于3月23日至30日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参选。

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后,四川实行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选任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统称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建立“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库”,按市级院辖区分设21个人民监督员子库。在个案监督时,采取摇号的方式,在人民监督员库中自动产生,这将有利于避免在监督过程中产生的“熟人文化”干扰监督。

据悉,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将于3月23日至30日接受报名。各市级检察院及所辖县区检察院将设置现场报名点,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市级检察院还将在互联网上设置电子邮箱接受公民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年满2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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