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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北京高院联手四院校建交流机制

    日期:2011-03-21     作者:李松 黄洁     阅读:1,346次
今后,优秀的法官们将走上大学讲堂讲授审判实务,同时法学教师们则有机会获聘到法院挂职交流,在职责范围内参与审判活动。若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学者们还可应邀提供咨询意见。3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分别签订了“双向交流合作协议”,

据北京高院副院长贺荣介绍,开展双向交流合作主要是借助在京法学院校法学底蕴深厚、师资资源丰富的优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方式逐步开展。根据合作协议的要求,北京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到院校授课、传授法治理念和审判实务,同时邀请院校教授到法院挂职交流。此外,北京法院还将在接受学生参加庭审观摩和实践锻炼,邀请教授到法院教学授课,与学校共同进行课题研究等方面与院校开展广泛合作。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表示,这一合同机制有利于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教学科研的对接,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同时推动和深化法学教学科研,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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