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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各项支出须通过网站等渠道公开

    日期:2011-03-22         阅读:1,083次
近日,江西省出台《江西省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定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都要公开,并引入专家学者及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江西要求,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让百姓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推进公开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服务水平,各项支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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