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我国将继续加大对传销犯罪防范打击惩处力度

    日期:2011-03-24     作者:林鹏超、邹伟    阅读:1,632次
      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国公安机关将与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密切配合,明确重点打击目标,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不断创新思路措施,继续加大全面防范、打击和惩处传销犯罪力度。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表示,全国公安机关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抓住重点类型犯罪、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全面提升打击防范传销犯罪的水平。以更大力度开展打击和惩处工作,对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聚集苗头,把传销活动组织、领导成员、骨干分子以及多次参与人员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对于网络传销犯罪活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调查摸清涉案资金流转脉络,果断采取账户冻结、资金追缴等措施,根除犯罪活动经济基础。

    刘金国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尤其是传销活动重点地区的公安机关,要把打击整治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既要抓住群众关切的问题,以文明规范的执法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又要针对传销犯罪活动的变化特点实行综合管控,有效压缩传销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封堵其蔓延渠道。要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做好教育和预防工作,会同工商等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和部位,深入易受蒙蔽人群和参与传销人员,面对面开展教育引导工作。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社区、村镇、学校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紧紧依靠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要采取更加鲜活的宣传形式,依托更受群众欢迎的宣传载体,选择更具说服力的宣传内容,大力开展预防宣传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以“资本运作”名义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宣传声势,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保障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了解到,2010年,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始终保持对传销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一年来公安机关共立案1842起,挽回损失1.27亿元,挽损率及案均抓获人数同比均有所上升。经过连续打击和整治,一些传销犯罪重点地区的状况明显改观,全国范围内传销犯罪活动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拉人头、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仍未得到根治,网络传销犯罪情况突出,传销犯罪暴力化倾向明显,传销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