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3月11日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驾驶人和车辆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严重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决定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监管;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落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水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到位,要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状况开展排查;二是路面管控到位,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源头把关到位,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四是宣传教育到位;五是抄告提示到位。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主要问题,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正值第十个“安全生产月”, 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监督、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此外还要严肃查处道路客运事故,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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