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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逾四成普通程序案

    日期:2011-04-01     作者:李松 黄洁    阅读:1,388次
  
北京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逾四成普通程序案

陪审范围扩至鉴定拍卖等环节

今后,北京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将扩展到执行、鉴定、拍卖等各个环节,以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

今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要求“将陪审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到审判、执行、鉴定、拍卖各个环节,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突破”。

意见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般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法院可以不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但属于涉及群体利益、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除外。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中、基层两级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541名。“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达到105795件,占全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44.1%。这1541名人民陪审员,年龄跨度较大、职业分布较广,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今后,北京市各基层法院还将根据本辖区情况,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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