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承办法官介绍,该案的被执行人是日籍华人,由于其身份特殊、行踪较难掌握,且在中国境内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查封、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车辆等方法无法适用于该案。
因此,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举措。4月11日,承办法官得知该女士即将乘坐火车前往香港后,立即赶往北京西站,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经劝解,该被执行人表示会遵守中国法律,积极配合申请执行人尽快将欠款还清。法官依法向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书面承诺在六个月内清偿债务,并当场交付了部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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