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全国首创法官轮流接访
日期: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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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率先在全国施行的“全院法官在立案信访大厅轮流接访制度” 施行三个多月来,受到了各方的支持肯定。该制度是海南高院转变司法作风的又一重要举措,群众普遍认为,轮值接访使得法官与当事人的接触公开化、透明化,也更有利于廉政监督。
今年伊始,海南高院就出台了《立案信访大厅法官轮值暂行规定》,并于1月4日开始在立案信访大厅实行法官轮值。高院立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审判业务部门轮流指派具有审判员以上职称的法官到立案信访大厅接待来访当事人,就有关诉讼或生效裁判文书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并解答来访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同时对来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来访事由及处理情况等事项做好工作记录。
法官们介入案件的时间提早到立案接待时,有利于法官了解当事人和案件情况,有利于诉前调解活动的开展,许多案件在立案阶段就能够得到解决。如某农场22名当事人曾就退出农场后的土地分配问题向接访法官提出咨询。通过了解,该问题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于是接访法官建议当事人先找农垦局领导反映情况,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指明了正确的途径。